科技 · 新闻解读
中国 AI 技术出口新公告:临时登记已实施,目录修订仍在征求意见
第48号公告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同时要求所列技术出口前登记。商务部区分限制类模型技术转移与 API 等调用方式。

中国10月16日就技术出口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对所列技术实施临时出口前登记。这两项措施的时间与法律状态不同。
商务部、科技部第48号公告涉及拟新增40项技术,其中人工智能23项、生物医药5项、光伏12项。对海外开发者和客户,关键是实际转移什么技术、采用什么安排,而非产品是否标注 AI。
分清当前登记与拟修订目录
公告要求经营者在出口所列技术前,通过商务部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登记。临时措施自公告发布至修订目录正式实施;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适用出口也纳入范围。
拟新增目录仍在征求意见。把所有拟禁止项目称为10月16日已全面生效的禁令,会混淆两项措施;完成登记也不能表述为取得所有适用出口规则下的概括授权。
跨境技术转移与模型调用不同
配套答问称,涉及限制类 AI 技术的海外本地化部署属于大模型技术出口管理范围,境外自有云等部分情形拟适用便利措施。API 调用、APP或网页交互、SaaS及本地端侧轻量化部署,不属于所述大模型技术出口管理范围。
这是对特定模型出口框架的说明,并非所有技术或数据规则的通用豁免。具体交易仍要看技术附件和实际转移安排,不能只凭“云服务”等营销名称判断。
技术范围限定了大标题
拟新增 AI 技术涉及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和信息处理。商务部称,已通过开源或学术论文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拟不纳入管理范围。
路透社分析,在强化敏感技术转移监管的同时,国际服务访问仍可能继续。美联社独立采访的分析人士则将其置于技术获取日益碎片化的背景中。两者均不能证明所有中国 AI 服务将退出海外。
具体核对需要哪些信息
公告列出的登记情形包括技术所有权转让、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以及境内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为境外主体。登记信息包括双方资料、目的地、技术、用途及预计金额,以系统要求为准。
将实际技术与官方附件匹配,区分现行登记和拟议许可或禁止措施,并跟进征求意见后的正式修订。本文不认定个别交易是否适用,也不把登记视为完成全部义务。
